工伤赔偿
为什么不算工伤
为什么不算工伤 算工伤吗甲是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食堂实行承包制。乙是工地值班人员,负责卫生和工地烧水,工作轻松。甲工作来不及,请乙帮忙,甲包吃包住,且答应年底付点工资。甲乙一起去买菜,路上电瓶车翻,发生事故。乙死亡。请问这是工伤吗?如果乙是甲请来的普通职工,那算工伤吗?假如乙只是路人,被甲撞,算工伤吗,公司应该赔偿吗?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的事故是工伤。去市场买菜应该算工作时间。去市场的路上算工作地点。为什么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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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INO3745(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1-12-05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