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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我骑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路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那时候堵车
6月1日,我骑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路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那时候堵车 6月1日,我骑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路过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那时候堵车,于是我放缓了车速,大概在20-30码之间,我有喜欢看速度表的习惯,所以记得很清楚,那个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我是直行,当我缓慢行驶到路口中的时候,在行车道上有一辆大巴车,我经过大巴车离前车门大概5你左右的时候,突然车门大开下来一个人,犹豫太近,我反应了一下,但是躲闪不及撞到了那个人。我可以确定我的摩托车没有超速,但是我的摩托车没有牌照,我也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被撞人被120拉到医院,伤情介绍是: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颅脑损伤,硬膜外血肿,头皮擦伤,手肘擦伤。 我想咨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 1,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该付什么责任,我会受到什么处罚。 2,这起事故里面大巴车有没有责任,有多大的责任。 3,被撞的人有没有责任。 因为事后我有积极的垫付药费,住院费,已经垫付了近两万了,现在人恢复的挺好,第二天就意识清醒了,到今天伤者意识说话精神都很好,只是医生还不让下床走动,需要静养。我家庭条件一般,家里也有病人,我有点掏不出钱来了,所以我想知道走法律程序会有什么样责任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6-06-07 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