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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单位分房,自己出了75300,但是由于当时大意只要回了69700的收据

多年前单位分房,自己出了75300,但是由于当时大意只要回了69700的收据 多年前单位分房,自己出了75300,但是由于当时大意只要回了69700的收据。另外手里有一个签有科室主任姓名和自己姓名的意见书,意见书上能证明交了75300,意见书是打印出来然后签名的。现在单位不承认交了75300,让补交差额。想问下意见书能作为法律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晋中)
提问时间:2016-06-0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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