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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们可以拿房和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吗?

我们可以拿房和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吗? 签了合同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却没有预售许可证,付了款、卖方却迟迟不肯交房,我们是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收房和收取一定的违约金。(注:交付使用期为2007年6月28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晓云(广东)
提问时间:2009-11-29 09:22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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