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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前夫是北方人!在南方工作后来贷款买了房!房屋所有人是我们两个的名字

你好!我和前夫是北方人!在南方工作后来贷款买了房!房屋所有人是我们两个的名字 你好!我和前夫是北方人!在南方工作后来贷款买了房!房屋所有人是我们两个的名字!银行贷款是前夫的名字!现在分开了!离婚协议上是以后贷款有我按期还!房屋归我!现在我们都在北方!如果房屋出售他不会去南方和我签字售房!像这样的情况我该办什么手续!我还有几个疑问!第一!我没有一次性偿还房贷的能力,怎么样才能把房贷变成我的名字!第二我俩只是离婚协议上写有房屋归我!房贷都是我按月用他名字的卡去还!对以后我售房和办理别的这个协议有没有说服力?或者怎么样才能让它具有说服力?第三,这是我俩婚后财产,买卖房屋还需要父母出具证明吗?如果不想牵扯父母有没有什么更直接的办法!他的父母不知道房子给我了!因为他是赌博!他对他父母说这个房子已经抵债了!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处理!已经困扰我很久了!求律师们帮我解决一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6-06-06 21: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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