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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 我花了100万买了一处住房,现金支付70万,以女儿的名义贷款30万。产权证上是我和女儿的名字。我给了女儿30万元,但是她现在不想提前还贷款,还是以公积金还贷。现在女儿要出嫁了,我想做一个公证:女儿欠我30万。以免他们万一婚姻破裂,牵涉到财产分割。请问有必要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PuH5134(江苏-扬州)
提问时间:2011-12-04 10:34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12-04 10:49
可以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永远都属于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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