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3人合伙做生意开了个饭店,总投资20万,我哥投资12万,我投资6万
假如真是你说的这中状况,那么就签协议退伙。
最高法民法通则意见规定,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合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