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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旧城改造 名义拆迁我住房,然后进行招投标进行商业开发,住房所在位置将变成商业用地,我是否能要求提高补

旧城改造 名义拆迁我住房,然后进行招投标进行商业开发,住房所在位置将变成商业用地,我是否能要求提高补 政府以旧城改造名义征收我的住房,补偿标准不高,收回后所在地将变成商业用地被政府拍卖开发成商业综合体,我认为补偿太低了,我是否可以要求政府拆迁办提高对我的补偿标准????要多少合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lljjd……(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2-03 19: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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