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关于辞职报告的有效期

关于辞职报告的有效期 你好 我是今年8月16日,发电子邮件给老板申请辞职。老板在收到邮件后又要加薪给我让我留下来。我又继续按时上班,突然在10月25日老板回一封邮件说统一我上次的辞职。马上安排新人跟我交接。在10月27日老板又当面跟我说有新人在面试就快交接了。请问律师这算是老板无缘无故辞职我吗!我现在老板还没有安排人跟我交接我还要去上班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许怡(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03 18: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