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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因自己开办的幼儿园没有营业执照幼儿在外出做活动时发生了意外

因自己开办的幼儿园没有营业执照幼儿在外出做活动时发生了意外 自己办的幼儿园没有营业执照只有幼儿教师证的情况下开了30余年.不料在半月前某一天带着孩子去户外做活动时孩子自己不慎摔倒被铁丝刮到下巴磕缝了5针 现在对方想私了并要求赔偿金3万块.我方接受不了被告到了法庭.现在赔偿金提高到了6万5 我方非常积极配合前期治疗已经出了并且答应后期治疗.但是对方不肯让步.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对我们有利呢?还请帅哥美女律师给个详细解决方案 对我们唯一有利的就是乡里乡亲都知道我做教师30余年来的名誉 还有一个就是我们有录音 还有答辩状怎么写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画沙a(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6-06-05 21:2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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