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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房子的问题

房子的问题 结婚后,我父母出钱给我买了一个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共同财产,怎么样才能不被平分呢。
   孩子的爸爸有固定工作,我没有工作。如果我现在马上找临时工作,(没有三险什么的)那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对我会有利些吗。法律上有规定:离婚前才找工作条件不够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猪八八(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2-02 21:0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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