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通过校园招聘得到的邮件录用函,是否有法律效应?
通过校园招聘得到的邮件录用函,是否有法律效应? 校园招聘录用函
同学,您好!
很高兴地通知您,您通过了XX2012年校园招聘的甄选,获得录用!
请于收到本录用函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邮件或信件)回复您是否接受录用邀请(回复回执即可),逾期未回复,视为放弃邀请,本录用函作废。
回执:
本人愿意接受公司的录用邀请。
本人承诺将于 年 月 日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公司报到实习。
确认人:
确认日期:
如上所示的录用函,我想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还有,如果我填了回执,但是承诺的日期我并不能到岗实习,我是否要承担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宽宽(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2-02 1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