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学生在上体育课时发生意外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
学校应该称相应的责任。
你小孩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能证明是他人致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具体可电话交谈。
小孩在学校里,学校有保障小孩人身安全的义务。但是如果学校能够证明尽到应当尽到的职责,其承担的责任可以免除或者只承担一点点责任,一般都是补充责任。。
按照你的描述,小孩摔倒是由于另外一名小孩绊倒所致,对方小孩和学校都可以作为索赔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