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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补充关于老年人赡养

补充关于老年人赡养 请问,如果丈夫比我先去世,婆婆如果还在世,但她有其他子女,我对她还有赡养义务吗?如果丈夫的遗产(主要是指我们现在住的房产,是丈夫的婚前财产)分给婆婆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分给我和孩子,请问我对她还有赡养义务吗?如果婆婆的那三分之一财产最后等她百年之后谁有继承权?
丈夫用公积金和哥哥嫂子合买了一套住房给婆婆,丈夫占份额50%,但房产证上只有丈夫、他哥哥和嫂子的名字,我有产权么?如果肯定有的话,他这种不把我名字加上去的做法合法么?他的说法是如果加上我的名字他只能用公积金支付25%,请问这种说法对么?对我今后有什么不利么?
现在丈夫同意在他的婚前房产上加上我的名字,但要我们拟定一份协议,如果今后我先提出离婚或是因为我有了外遇而导致离婚,我将无权分割房产,联系到先前我说的协议还包括婆婆的问题,请问这种协议对我公平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isyr……(福建)
提问时间:2011-12-02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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