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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通奸属于什么罪行

俩人通奸属于什么罪行 一个女人去一个男人家,俩人发生了通奸事件,之后女人叫男人不要告诉其妻子,要是其妻知道了,就不得了了,男人一直没说过,其妻一直也被蒙在鼓里。四个月之后,女人不知道怎么让自己的丈夫知道了,结果她丈夫去那男人家把所有的家当都砸了,还打了那男人,使那男人身上多处受伤。他们通奸的事是发生在安徽合肥,现在她丈夫抄家的事是发生在江苏张家港,第一次是2011年11月28号的晚上去的,砸了一会,还打了人后回去了。第二天早上八点多又去砸了,男人在阻挡中又被狠打了一顿,其家人应不知所措后,打了当地的110,向张家港当地的派出所报案了,当地的派出所只对其丈夫抄家打人事件受理,通奸事件不予受理,说在哪发生的,就要在哪报案,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他们对法律意识不了解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明明是属于通奸,现在女人的丈夫诬陷说强奸,昨天她丈夫的哥哥们说等到晚上去那男人家谈判,想私了,结果那男人一家等到九点多,对方也一直没去,他们发生事情的当时,都是双方自愿的,女人还是主动的,现在反被诬陷了,那男人应该怎么办?男人的妻子和儿女又苦恼,又恨,还替男人感到不值,因为那男人很老实巴交的,从没有这类事情的倾向,这次不知道怎么就被那女人给迷惑了。这类事件,请问律师有什么说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297……(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1-12-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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