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务纠纷,不知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投诉
劳务纠纷,不知这样的情况可不可以投诉 本人于2011年5月正式在这家A单位上班,至今都未和我签合同,交社保,向他们提出这个问题,也只是推脱敷衍我,始终都未给我个明确答复,而且这家A单位加班没加班费,我的工资也没发全,我想维权,想要他们给我补交社保,支付我双倍的工资,经济赔偿。可是问题在于虽然招聘我的时候是这家A单位,可是一直以来他们又以B单位的名义让我工作(工程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我手头上的证明只能证明我和B单位的宁波分公司有劳务关系,后来我发现根本就没有B单位的宁波分公司,这个单位根本就不存在,现在我手上的证明资料是不是就没有用了,我是否还能去劳动局投诉,应该投诉谁,还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vian……(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1-12-01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