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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夫妻离婚,女方如何得到应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女方如何得到应有的财产? 夫妻双方共生活20余年,但分居多年,有名无份的夫妻称谓。各项房产证明均为婚后财产,有农村房产和城镇楼房一间,但都在男方名下,且女方无购房合同等证明。怕男方出庭时不说有房产。出庭之前如何得到相关证明,以达到女方得到应有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2733……(河北)
提问时间:2016-06-03 20: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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