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现在两个人属于共同犯罪,已经构成了贩毒罪的最高刑期档,该女因系初犯,且哺育不满2周岁孩子,可以从轻。但最好只能到10年以上15年以下。
该男属于累犯,系加重情节。只能从其认罪态度上给予辩护,估计最好能达到15年。
属于再犯,从重处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