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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伟大的律师

请问一下伟大的律师 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在玩耍,但是我朋友的孩子不小心用玩具枪打到了别人家的孩子眼睛,现在那孩子住院了 医药费都是我朋友支付的,本来并不严重的 但是医院的人和被打孩子的家里认识,所以把病例写严重了,都差不多好了 但是人家还是不出院,医药费很昂贵的,请问我用法律手段对自己有利还是有害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殷真伟(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1-12-01 15:5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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