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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产队三十年前的河边土地被洪水冲了,十年前国土局又改成土地交由村集体承包给别人

我们生产队三十年前的河边土地被洪水冲了,十年前国土局又改成土地交由村集体承包给别人 我们生产队三十年前的河边土地被洪水冲了,十年前国土局又改成土地交由村集体承包给别人,怎样承包的内容没有公开,我们村民不知道,可我们看见别人承包后就挖沙,后来建了一个猪厂和一个碎石厂,承包款交到村里,几个生产队统一开支,我们生产队觉得不合理,我们认为应该由我们生产队发包,承包款应由我们生产队管理支出,或平均分配。还有合同期满应还耕这样行不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
提问时间:2016-06-0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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