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1963年随母下放到农村的初中生,当年未满16周岁,如今年过60岁,仍然农业户口,要求按照知青待遇
1963年随母下放到农村的初中生,当年未满16周岁,如今年过60岁,仍然农业户口,要求按照知青待遇 我原是杭州上城区城站街道的居民,1963年因为国家困难,疏散城市人口,我们被政府动员随母回到义乌老家,当时的我仅14岁。从此城市户口变为农业户口。那年我初二,由于学校在20里路以外不方便,家里经济条件又有限,不得已辍学,学干农活,一干就是四十余年。至今我还是农业户口,六十多岁了靠子女负担。
听说1975年浙江省知青办19号文件规定凡在1961到1963年精简下乡,如果年满16周岁,户粮关系仍在农村的都可以认同为新列入知识青年,享受知识青年待遇,我是初二下放的,我干了那么多年,比老三届长的多,苦的多,我和老三届一样同样都是为国家承担困难的, 为什么我就不可以算知青呢?太不合理了吧!
最近浙江人劳社保厅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文件(221号,222号,223号),我以为我的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了,谁知社保办事的同志说我哪条都不符合。怎么我就成为了边缘人,那边都靠不着了呢?难道在农村干了几十年的我 还不如下乡不到十年的呢?我强烈要求按照知青待遇落实我的养老保险!
咨询各位领导:象我这种情况,我应该找哪些部门咨询并解决问题?敬请各位为我指明方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wulx……(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1-12-01 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