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收钱不给任何收据,事情已经过去很长时间,还能举报其行为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罚款除特殊情形下当场收缴的外,都应交到指定的银行。当场收缴的要开收据。保证金原则上也应交到指定银行,在银行非营业时间,可以由公安机关先行收取,并在收到保证金后的三日内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所以,不开收据肯定是违法的。私分罚款或保证金,法律更不允许了。
治安拘留不存在取保候审问题,不应收保证金,处罚应有处罚决定书,没有送达处罚决定书,两年内可以起诉,也可以投诉。
你好:可以去纪委和检察院控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