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结婚证和公章都是真实的,就可以断定结婚证有效吗
结婚证和公章都是真实的,就可以断定结婚证有效吗 王利和张三于1994年12月再婚,当时是找熟人办理的结婚证,内容不是登记员填写,直到2010年张三去世,张三女儿状告父亲婚姻关系无效,张三女儿以厉害关系人要求婚姻登记机关给予答复,登记处查阅婚姻档案,没有王利和张三的任何婚姻记录,结婚证名字和出生日期不符,找到办理当年结婚证的工作人员证实没填写过此证,笔迹不是当时工作人员填写,依据婚姻法和条例规定,登记处给予此证对现当事人无法律效力,结果法院采纳这个答复,判婚姻无效,后来王利以公章是真实的为由,至于你们没存档是你们工作失误造成的为由起诉民政局行政乱作为,损失要求行政赔偿,不赔赏就把原来答复改为有效婚姻,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CN1872(安徽-淮北)
提问时间:2011-11-30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