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准备离婚,双方都想要小孩,小孩没满三岁,会判给谁?
1、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你仅仅以双方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2、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房子,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存款,若无证据证明为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一般会作为你们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工资(因为你详细说明了你二人的工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你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家庭存款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儿子法院判决时候以有利于儿子成长为原则
如情况属实,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大。
你好,首先,如果只是夫妻感情破裂,那么一旦对方这次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很有可能会判不离的,当然你们要是协议离婚就不存在这问题
其次,房子如果也是在你的名下,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属于你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做分割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的。
最后,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两岁以上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看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原则的,你想要孩子就要尽量多找一些你有利条件这样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