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未婚生子 分手
未婚生子 分手 2007年02月25日男方说要我去他那工作只收钱,但去了什么事都做,我不懂什么叫怀孕,他要与我做爱。我说会不会怀孕?他说不会,结果作了就坏上了。后来他说没我会死,我不懂法,担心他会死,就在他的父母与我的父母讨论我俩结婚问题?我父母说能拿到结婚证就答应我俩结婚,他父母说结了婚托熟人保证给我俩办结婚证,2007年09月13日举办了婚礼,男方给了我5万元彩礼费,我18岁,男方23岁,年底生了一个小孩,2008年02月25日至2009年05月5日俩人共同抚养了小孩,2009年05月5日至2010年5月4日我一人抚养小孩,现在小孩在男方那,仍到现在没有办结婚证,请问他有没有构成欺骗和强奸罪?算不算结婚?孩子归谁抚养?如果孩子归我抚养,怎么给孩子上户口?如果再婚算不算重婚罪?再婚后能生小孩吗?如果他的家长来找我,退回彩礼费我应不应该给他们?如果孩子再他们那我应不应该付抚养费?要付多少抚养费?抚养费怎么算?他们对我应不应该给予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海燕子(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11-29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