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怎样可以胜诉,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还可以以什么为证明?
怎样可以胜诉,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还可以以什么为证明? 成都五冶筑捷搅拌站公司(国有企业)与员工在五年内签订过两年劳动合同(第一次合同不是在第一月内签订的),但公司从来就没有把另一份劳动合同书给劳动者,社保没有给劳动者买,底薪300加计件下来月工资不足500元,周末也未曾放过假,国家法定节假日每次也未放够,工作时间为做一天休息一天(属两班倒,在以前上通天亮,现在只是效益不太好晚上没上通宵班了)。并且此员工再过几年就能退休了(以前购买过社保),现停止缴社保,以后就即使补交也补交不了啦?
请教,1、公司未把劳动合同的另一份给员工,此做法是否也受法律保护,承认是签过合同的呢?
2、那此员工他能在以后向公司讨得哪些补偿或赔偿呢? 3、现在没有工资条和手里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那还可以以什么来证明呢,只有以前在一起工作的同事做认证可以胜诉吗?
求尊敬的老师们细谈,真的很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engfe……(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9-11-25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