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属于债务重组
这个应该问会计,会计规则若允许,那么就可以。
建议介绍的更为详细一些,根据你讲的这个情况,一般不宜表达为债务重组。然后,这种营业外安排最好是在子公司发生,最好不要试图回避主营业务税赋。然后,我个人意见:法律上要么确实债务重组了,要么,应当考虑分列成本与主营债务,再依据会计科目计入。 我的补充: 2011-11-29 20:06
所谓有合理避税,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法律上可成立的只有一种:节税。其他方式均为非法及涉嫌犯罪等。
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既然已经经过法定程序注销,为何要让股东承担前期欠款?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