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卖走后,买方肇事我有责任吗
要看你是否有过错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你作为卖方,无责。 我的补充: 2011-11-29 17:30
当然,前提是此车未达到报废标准,并且不是组装车。
有过错你有责任,你没过错则没有,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证据、身份证明、相关文书等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
你好,看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