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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李律师李律师李律师您好

李律师李律师李律师李律师您好 请问,一个院子里两户人家公用一个院子,其中一户人家在院子里靠自己的房子私自盖了厨房,并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多划出厨房一块地方,但土地局宅基地登记表上并没这户人家的这一块地方,村委会留存的宅基地登记表图上,也没记录这家的这块地方,但是这户人家的房产证已经办了二十多年了,请问,这户人家房产证上多画出的这一块是不是犯法,既然土地局原始登记上没有记录这块地方,那么发给这家房产证的土地局是不是触犯法律呢???期盼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guo……(河北-邯郸)
提问时间:2011-11-28 22: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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