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如何举证事故对方的非机动车为机动车
如何举证事故对方的非机动车为机动车 我在去乡下的路上,与下坡左拐占道的的逆向行驶超标电瓶车相遇,避让不及相撞与道路中间。 我的车主没交强险,交警判我全责,说1万以内我无条件负责。现在对方面部受伤(在我安全帽上撞的,我安全帽都被撞破,也受伤)现在对方讹诈要6000元,其实医药费根本没那么多,我在外打工确实没钱,不知如何是好,能不能举证对方车子为机动车减小责任,这个程序如何进行,交警说这样的超标电动车在本地还是算非机动车,其次告诉我鉴定他得车子的费用要3000块 要我出钱。真是飞来横祸啊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jh34(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1-11-28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