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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诉讼

烦请帮忙,万分感激各位了

烦请帮忙,万分感激各位了 我们县里从各政府机关分别抽派2人共10人到县下各乡镇的各个猪场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的猪场政府会拨款10万进行扶持,10人中都是个机关的优秀干部,里面部分为各局的局长或副局长。10人被分成两组,每组各五人,在整个下乡调查验收过程中总共去了100多个猪场,大多猪场的老板都会给每人几百元不等的小红包,整个下来10个人分别各收受了21500元整,10人该项目调查完即被拘留调查,监察局用威胁诱骗手段让他们在他们事先准备好的认罪书上签字画押,说如果签完字就马上放人。由于10人自以为事情不是很大就轻在认罪书上签字了,现被法院判有预谋有组织的共同犯罪,以10人收收受得总金额来定罪,我亲人被判了六年。因为10人都属于不同单位的被定义为共同犯罪实在不属事实,请问若要上诉此案可以怎样打?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plun(广东-中山)
提问时间:2011-11-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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