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不能和好的,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离婚。必要时寻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追问:那么财产如何分配,因为2间房屋都是我母亲努力成果但是名字是他的.
回答: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但你反映的情况如属实的话(你父亲有家暴情形),说明他具有过错,可以少分。
追问:但是现在婚姻法不是说房产证上名字是谁就归谁的吗?
回答:不管哪一方的名字,只要形成于婚姻期间,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你的理解有偏差。
追问:只要形成于婚姻期间怎样解释?
回答:这个财产是夫妻双方拿结婚证后,解除婚姻关系前形成的。如:在此期间购买取得、建造取得等均算。
追问:如果要证明他有对配偶有虐待等情况,是不是要有证据~?
回答:是的。“谁主张,谁举证”。即,主张请求的一方,有责任提供能够证明你主张的请求成立的事实证据。
追问:甘视频是不是最有力证据啊?~
回答:一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均可作为判定案件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频音频资料等。
追问:恩~~明白谢谢!!
回答: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