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土地赔偿
土地赔偿 因发展需要,国家征用土地,请问已经出租给别人的土地,土地出租方有权享受国家的赔偿政策吗?详细情况如下:
1、我们是归侨,属于非农业户口。
2、我们使用的是农场的土地,每年都给国家上交地租的,我们属于农场职工,在农场生活了两代人。
3、几年前已经把土地出租给了第三方使用,用于农业生产,使用时间是20年。
4、现在2011年因为需要搬迁,所以土地也会被征用到,请问这种情况我们有权享受国家的安置赔偿政策吗?是无权还是半权或其他的情况?
请有关方面的资深律师给予在线解答,感激不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凤、(广西)
提问时间:2011-11-28 1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