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莫名成了在逃人员,莫名犯了故意伤害罪,原告变成了被告!
莫名成了在逃人员,莫名犯了故意伤害罪,原告变成了被告! 去年10月一天的早上,本人弟弟送女朋友去上班,进去小卖部买烟,出来时被三个男的围住(其中A君拿着一个纸袋装了刀。此男因在老家欠了许多赌债,曾在我家住一段时间,被告知他欠了不少赌债,我让我弟弟请他离开)其中B君和C君就冲上来围殴我弟弟,持刀男子A君在旁边恐吓!我弟招架不住,就从包包拿出佩带在钥匙的小刀,混乱中,刺伤了其中一个人C君的,三名男子见状就逃了。事后我们说要去派出所备案,结果,B君打电话来恐吓说报案就会对我们老家的父母下毒手。事隔这么久了,直到8月,C君的父母多次打电话来给我弟弟要求我弟弟赔偿2万的医药费用,我弟弟本着他们持刀闹事,现在这样属于正当防卫。没理会,不久就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对方来电没说明派出所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了解也没有此派出所,我们以为是C君想要钱再搞的什么花样就没理会了!当时我们就想如果是派处所,他们肯定会再打电话或者上门通知!结果也没有!直到这个月的2O号因为我要结婚,我弟弟和母亲都赶来海南为我祝福,19号当天,弟弟因为在酒店无聊就出去上网,结果,被海南的刑警捉了,我们当时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刑警说我弟弟是在逃人员,犯了故意伤害罪,距离现在我弟弟被关在拘留所已经10天之长了,当地的派出所也没有来接人回去,也只能送回当地才能处理!我想问问这样的情况,要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gf13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28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