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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军人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军人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  如果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给予子女的抚养费是按照收入的20-30%判决,请问军人工资好多项目和补助(比如艰苦补助、执行任务补助等)都是国家给军人本人享受的,那计算子女的抚养费时这些项目能计算入内吗?另外,如果军人转业回老家后,收入明显比部队降低,可能收入只有部队时的30%,那按照离婚时判决的标准支付,可能转业后全部收入才能够离婚时判决的抚养费的标准,请问司法如何解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pE4333(河北)
提问时间:2011-11-28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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