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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我是河北省沙河市一农村人,弟2011年10月19日晚22时骑摩托车与路上停放的大型挖掘机相撞死亡。当日19时许弟与三名同事相约一起到饭店吃饭,饭中四人饮酒,22时前我弟去前台结的帐,其他三人骑两辆摩托先走,弟结帐后从另一条大修中的路段回家,22时05分出事无救。弟今年21岁结婚三个月无子女,上有母亲。问:同行的三人有没有事故责任?在司法上如何申请他们三人的赔偿?赔偿数额约界定在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许建平(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1-11-2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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