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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道路施工挖了两个坑,导致我的车辆受损,人员受伤,应该找施工单位吗?

道路施工挖了两个坑,导致我的车辆受损,人员受伤,应该找施工单位吗? 11年11.24日晚上凌晨1点左右,我开车送亲戚回家,在路经蓝安路轻工业园区的时候,因为道路施工,路面右侧车道挖了两个宽4米左右深20厘米左右的坑,又没有施工提示和施工标志,只拉了几根警戒线,但是由于当天晚上在下雨,视线不是很好,警戒线早就被别的货车撞断了,(当我出车祸的时候前面还有一辆货车在换轮胎,据他说已经有4、5辆车在那里出了事故了)致使我的车冲到坑里,造成1人脊椎爆裂性骨折,5人不同程度的肌肉损伤(我的是核载8人的五菱长安车),我想咨询一下各位老师,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找那些单位?施工单位有没有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ike09……(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1-11-28 01:0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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