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2013年因高压线问题进行了农村宅基地的动迁,因当时该宅基地上兄弟各自成家,并分3户(3个户口本),所以,一张拆迁补偿协议基础上,动迁组给我们家开了3张购房证明单,当时告知这3张单子都是单独购房的。2014年三家中,父母用其购房证明单买了房子(该单结束),兄弟两人用各自的购房证明单各自购了一个小套的存量房,剩余房款等后续房源。2016年3月被通知已有新房源可以购房,但却被告知两兄弟的购房单必须并在一起购房,并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即自己贴钱买平方的优惠),这让我们很难接受。不清楚宅基地的动迁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2013年拆迁办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2014年购房时,动迁安置办也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怎么到了2016年3月却出现了这个问题?而且,咨询安置办时,他们说这个政策是2015年11月出台的新政策,那这个新政策也使用我们2013年拆迁的村民么?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hua……(上海)
提问时间:2016-05-31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