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上海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问题 2013年因高压线问题进行了农村宅基地的动迁,因当时该宅基地上兄弟各自成家,并分3户(3个户口本),所以,一张拆迁补偿协议基础上,动迁组给我们家开了3张购房证明单,当时告知这3张单子都是单独购房的。2014年三家中,父母用其购房证明单买了房子(该单结束),兄弟两人用各自的购房证明单各自购了一个小套的存量房,剩余房款等后续房源。2016年3月被通知已有新房源可以购房,但却被告知两兄弟的购房单必须并在一起购房,并只能享受一次购房优惠(即自己贴钱买平方的优惠),这让我们很难接受。不清楚宅基地的动迁政策到底是什么样的:2013年拆迁办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2014年购房时,动迁安置办也没有告知并单购房的问题,怎么到了2016年3月却出现了这个问题?而且,咨询安置办时,他们说这个政策是2015年11月出台的新政策,那这个新政策也使用我们2013年拆迁的村民么?上海市农村宅基地的拆迁分户购房政策到底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hua……(上海)
提问时间:2016-05-31 11:3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