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派出所是否所属于不作为行为
派出所是否所属于不作为行为 代律师您好!我是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村村民李骥,在家开了一家联通专营店和一家摩托修配店,10月30日0点50分左右被人故意沷油放火烧掉了联通专营店。由于当时已是半夜时分,参与救火的村民连衣服都未穿上就来帮忙把火给灭了!当时我报了案!派出所也出了警,第二天涟源公安局也下来了人拍了照片,但没有结果。
11月21日0点52分,又被人故意放火(这次2个店铺都被沷油放火,要不是我醒来的快,家里配了灭火器和附近邻居的全力救火,后果就不堪设想。)这次我装了监控录像,录下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过程,还拾到了犯罪嫌疑人逃跑时丢下的手电筒,我看到录像就认出了犯罪嫌疑人,就带派出所的民警去了犯罪嫌疑人的家里搜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车发动机还是热的!(犯罪嫌疑人狡辨说他十点从龙建回来的,但当时已是2点多了。相隔4个多小时,不到一公里的路程发动机还有余热并不能有说服力。)头盔也还在摩托车上,(头盔和监控的一样)还搜出来犯罪嫌疑人的裤子,裤子上有很大的柴油味,但当时派出所就没有抓人。第二天涟源公安局里下来了人,经现场勘察后,下午去传唤嫌疑人时遭到当地群众的阻拦。后来犯罪嫌疑人自己来到派出所,当晚就被派出所给放回来了。第二天犯罪嫌疑人自己找到我说要求私了(我把我和他们的通话录了音,他承认了二次放火的事实。)当晚他请了二地的村干部商谈,也承认了二次放火的事实。过了二天,犯罪嫌疑人就想就这样算了。但我和所有村民都不服,我又向派出所报告了录音证据,但派出所做的回复是我的录音只能是辅助证据,不能抓人,要等证物检测后或犯罪嫌疑人本人亲口对派出所承认才能抓人。
综上所述,涟源市公安局桥头河派出所是否所属于不作为行为,我应该怎么去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ji61……(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1-11-27 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