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
事业招考,是谁的过错?
事业招考,是谁的过错? 您好,我是贵州2011事业单位招考的一名考生,考的是贵阳市白云区一个事业单位,笔试面试成绩都是第一,通过了体检,在政审阶段,招聘单位通知我搬到单位去住,并且开始上班,在上了一个多月的班后,市人事局通知我说我资格初审阶段的资格不符条件,要取消我的录用资格。迄今为止,该区的招聘过程从七月份到十一月份长达四个月时间,期间我因为体检通过了,想着肯定被录用了,就没再考其它单位。现在人事局以我资格初审阶段的资格不符为由想取消我的录用资格,请问他们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毕竟我是应届毕业生,因为他们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我工作无着落,遭遇这样的打击,我感觉很委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严连(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1-11-27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