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是汉源县富林镇.青富乡八组村民.2OOo年.国家政策发展小城镇建设
我是汉源县富林镇.青富乡八组村民.2OOo年.国家政策发展小城镇建设 我是汉源县富林镇.青富乡八组村民.2OOo年.国家政策发展小城镇建设.出台了汉府(12号)文件号昭全县人民支持小城镇建设.农村户口的.在新区买了商住地,可以把户口转入城镇.农村的两山承包地保留.后来国电公司大渡上修电站.土地被国电征用了还有部份干地,没有淹,被征用的承包地末得到补偿,只是把新区买的商住地置还了,农村的住房只算钱,老祖宗留下的宅基没有得到置还,叫我们在新区置还的我地上修建,(新区的土地是向政府买的国有地).搬迁后.把我们买的商住地划到县城的一个角落里,没有人气,没有商积.;在老县城我们吃的是承包田里种的粮.,现在我衣赖生存的承包田被征用了又没有得到补偿.现在.又没有工作.没有土地.,民间所说的我们这部份假居民,不知何去何从?多次找有关部门未待处理解诀,未淹没的部份承包地,是否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户口迁入小城镇.土地流转经营不变,现在没淹的这部份地,我还有承包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雅安)
提问时间:2016-05-30 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