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户口丢失
户口丢失 我于1992年将户口从A镇甲村迁往B镇乙村,后因城市规划乙村被C区划走,所有乙村居民户口转非,但在此过程中我的户口丢失,现有如下证据:
1、 A镇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
2、 B镇派出所出具的迁入证明,如下:XXX,系我辖区乙村人,于1992年从A镇迁入我镇,该迁移证未在档案中查到
3、 乙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如下:XXX,于1992年迁入B镇派出所并落户我村,由于规划等历史原因,现在此人无户口
4、 派出所迁出证明存根复印件、迁入登记表复印件
请问,我应该如何恢复我的户口?若起诉,应该以谁为被告提起何种诉讼?需要哪些证据?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ewin77……(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11-23 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