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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晚十二点,我跟朋友一起吃饭,期间朋友跟餐厅人发生口角争执
2015年11月16日晚十二点,我跟朋友一起吃饭,期间朋友跟餐厅人发生口角争执 2015年11月16日晚十二点,我跟朋友一起吃饭,期间朋友跟餐厅人发生口角争执,因为我的劝阻,双方都没有动手,我拉朋友走的时候,对方不让走,我就去开车,把朋友拉到车里。他们是三个人,我们也三个人,我那个朋友坐在车里,我准备开车,我另一个朋友拦着对方,有一个没有拉住,去扒我的车,监控视频显示,他有啦车的动作,并且摔倒了!当时我不知道这个事,以为离开现场就没事了,也不知道对方什么时候报的警,十天以后,派出所打电话找我,说我开车撞人!当时立案了,期间找了一个管事的中间调解,由于对方要的太多,正好赶上春节,一直没有解决这件事!直到今年4月24号,对方称验伤报告出来了,是轻伤二级,我也去了派出所好几趟,说愿意跟对方协商,怎么赔偿,我去了三趟,一直没有见到对方,,最后一次,派出所报案的说,你来的时候没有带钱,对方就不过来了!说六月一号,如果还不能解决,就要网上通缉我!在此,我有几个问题1.这个案子,我属于故意伤害吗?2.派出所如果通缉我或者逮捕我,是否会提前告诉我?3.这个案子我该怎么做,更科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6-05-30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