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在商场摔倒,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在商场摔倒,商场是否应承担责任? 去年十月份,我家人在万象城百盛10点准备关门时因有急事,快速跑步通过正在关闭的卷帘门,导致摔倒,摔倒时由于扶了一下右侧卷帘门框,由于门口于墙体之间有巨大缝隙,右手小指插入缝隙,被锋利的门口割伤,去医院诊治,右手小指血管和神经断裂,做了神经和血管的缝合手术,事后去商场协商,商场认为由于我们跑导致的受伤,和他们无关,并且如今已过去近8个月,他们只提出给予1500元慰问金,术后三个月,家人右手一直做着支架,无法上班,是否应赔偿三个月的误工费,由于没有工作没有赔偿,我友无法做康复治疗,是否应赔偿后期康复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anlo……(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6-05-30 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