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遗嘱的问题
1、手写的字据,没有奶奶的签名是无效的。以公证的遗赠为准。
2、奶奶有权利处分属于自己名下的房产。该房产没有爷爷的遗产在内
2000年的协议与2003年的公证并不冲突。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联系我
您好。1、2000年子女按手印的字据不属于遗嘱,没有房屋所有人的签字,2003年的公证遗嘱具有遗嘱效力。
2、奶奶有权处分自己名下的遗产。不包括爷爷的部分。
公证遗嘱有效,你奶奶的财产没有你爷爷的部分
以公证遗嘱为准,房子属于奶奶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处分
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房产应属于奶奶个人所有,奶奶有权进行处置;手写的没有奶奶的签字应属无效;应以2003年的公证遗赠为准来确定财产归属。
2003年的公证遗嘱具有遗嘱效力;
房子属于奶奶的个人财产,其有权处分。
公证遗嘱有效,你奶奶的财产没有你爷爷的部分
该房屋属于你奶奶的个人财产,与你爷爷无关,你奶奶有完全处分权。
应该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
从你陈述的情况来看,该房屋与爷爷无关。奶奶有权自行处分该房屋。
您好,以公证遗嘱为准,房子属于奶奶的个人财产,她有权处分。
1,2000年家中子女写的字据不是遗嘱,只能当做是遗产分割协议。根据你的陈述是无效的,因为写协议时继承并未发生,且后来协议中约定的遗产所有权已经转移。
遗产继承应当以2003年得公证遗赠为准。
2,房屋是爷爷去世后购买的,虽然使用了爷爷的工龄,但工龄不是财产,因此房屋是奶奶的个人财产,奶奶有权做任意处分。爷爷对该房屋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其他子女继承权的问题。
奶奶既然已经有遗赠协议且公证,房屋应当由协议中的受赠人接受并所有。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1、因无奶奶签字,无效。
2、公证部分有效,对属于奶奶的房产份额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