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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款纠纷

货款纠纷 购货方在2004年对帐后写了一张3万多的欠条后,继续要货,其中部分付了款,接近2008年3月份止,总共欠了5万多,我方只有2004年对帐时写的3万多欠条,之后欠的2万货款没有写到欠条,但是我方有发货时保存的原始记录及单据,去电时对方一直找借口拖延,对方也有能力还,就是不愿付款,请问我该通过什么途径追回货款。注:对方在外省经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qJ140()
提问时间:2011-11-26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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