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个情况。我应该担心吗?
你好!
1、你应该担心。
2、你这个朋友因侵犯知识产权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你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技术支持,属于共犯,依法应当对你们非法经营数额总数负责,而不是你得到的5万元。
3、你朋友是主犯,你和另一朋友属于从犯,依法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你得的金额少,责任很轻。但是已经构成犯罪。
4、他可以报案,任何知情的都可以报案,不限于被侵权的人。
5、如果你这朋友举报你,会牵连到他的弟弟,如果他和弟弟不是仇敌的话,他不会这样做,他很可能在虚张声势,恐吓你。
6、他还在缓刑期间,如果他再次出首,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上次他为如实供述,公安机关很可能将他收监,当然也不排除考虑到他的立功表现而不收监。
7、因此,你应当担心,这件事情中,除了会因牵扯到他的弟弟他不举报你外,没有其他原因让他包庇你。当然他当时没有出卖你,现在他出卖你也有风险。
8、建议你与他多沟通、多协商,协商解决是上上策,协商不成的,只能静观其变,他举报你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不会轻易采取,但不可掉以轻心。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05-29 22:46
注意,你们是共同犯罪,法定刑是3-7年,过了10年才超过追诉期。
个人认为你无需担心,他作为主犯也只是判了3年,如果他涉及的量刑区间在3年以下,你做这个事情超过5年没有被公安追诉的,已经超过了追诉时效,公安不应当再追究你的刑事责任。
你现在不用担心这个事情了。如需帮忙可与我联系。
你这个朋友因侵犯知识产权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刑,你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技术支持,属于共犯,依法应当对你们非法经营数额总数负责,而不是你得到的5万元。
3、你朋友是主犯,你和另一朋友属于从犯,依法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也就是说你得的金额少,责任很轻。但是已经构成犯罪。
你应该担心的,毕竟你们一起或者是你通过他“开了一个传奇私服(这个应该也属于侵犯知识产权)”。有人举报,也可以追究的。
1、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涉嫌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2、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3、本案还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本案中最高刑期是7年,因此,还没有超过追诉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