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间意外伤害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你女儿有过,你作为孩子家长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受害学生自己也有过错,可适当减轻你们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