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失踪人口的婚姻状况在户籍档案上被警方错误填写要如何申请警方修改?
失踪人口的婚姻状况在户籍档案上被警方错误填写要如何申请警方修改? 事情起因是这样的,我外公有四个女儿,我母亲是二女儿。如今我外公外婆过世,留下一套房产。她们打算到公证处去办理过户手续,但因为我外公的最小的女儿(也就是我小姨)在1994年已经失踪了。(她是一个精神病患者,我们也报案和登过寻人启示。)公证处不让她们办理过户手续。于是她们打算去法院申请宣告我小姨死亡。法院要求我们提供我小姨的无配偶和无子女的证明材料。这样她们才能成为合法的申请顺序人。(合法利益关系人是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但是我们去到派出所查阅我小姨的户籍信息,发现派出所对我小姨的婚姻状况记录是错误的。(记录错误的原因及有可能是在1998年她们拆迁办理新户口的时候就搞错了。因为在同一个户口本内警方同时记录错误的除了我小姨的婚姻状况,还有我姨妈的婚姻状况。警方在户口本上用笔做了修改。而没有在电脑的户籍档案上做修改。所以导致电脑上的户籍资料是错误的。)现如今我小姨是失踪人口,但她的户籍档案婚姻状况记录错误。导致我们无法成为宣告她死亡的合法顺序人。请问我们要怎样去申请做她的户籍修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才方也(广西)
提问时间:2016-05-29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