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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电力

电力所给我们家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电力所给我们家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我们家住在商品街,商品店的电费0.9元一度。今年把老式电表换成了换刷卡电表,我们发现其他人家的电费都拿0.49元一度,我们去找电力所去评理,要求把我们家10多年0.9元一度的电费换成和其他人家一样的,电力所没有同意,而是派下工作人员去找那些0.49元一度的人们说我们家举报了,要求都给他们换成0.9元一度的电,因此给我家们带来了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于是我们家又找到电力所去要求电力所给我们家公开道歉。我们没有举报。要求追回和别人不一样的电费。电力所的回答是处理有关失误10多年的工作人员的失误记过。对我们家的要求没有理睬。0.49和0.9元的差距给我们造成了心理上的不平衡。我们是合法户。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58334……(天津-静海县)
提问时间:2011-11-25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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